山东大学管理学院领导班子和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提升党建引领学院治理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工作,切实发挥党委委员的工作纽带作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机制。加强与党支部的沟通与工作分类指导,推进学院各项政策制度落实落地,夯实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化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联系范围
管理学院所有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
三、联系内容
1.指导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督促指导党支部围绕业务抓党建,把党建工作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2.深入党支部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支部工作实际,了解所联系支部党员的思想动态;并协助党委解决支部建设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提高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和战斗力。
3.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上率下,带头参加所在支部学习讨论。党委委员每学期应列席所联系党支部的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至少1次,重点指导党支部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发展党员、支部换届、评优评先等组织工作程序,发现偏离及时纠正。
4.应经常与联系党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听取他们对党建工作及学院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把联系党支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严格党内制度的执行、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2.提高工作水平。指导、帮助党支部挖掘组织建设中的特色工作和好的做法,推动改革创新,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标杆点。
3.增强工作实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掌握联系党支部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