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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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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年度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集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1浏览次数:作者:

学院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迎接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之际,为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同时大力培育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充分激发学院广大教职员工和各集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管理学院党委制定推荐评选工作方案如下:

一、山东大学优秀教师(“四有”好老师)、优秀青年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集体等荣誉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优秀教师(四有好老师)、优秀青年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工作的优秀教职工。其中,获评优秀教师将同时被授予学校“‘四有好老师荣誉称号。

2.先进集体。教学科研系所中心、科研机构或平台、科研团队,各职能部门的优秀集体。

近三年内,曾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或已获得过校级此类荣誉者,如无新的突出贡献,原则上不再参加本年度评选。

(二)评选名额

院内评选“优秀教师”10名,“优秀青年教师”10名,“先进教育工作者”3名,“先进集体”2个。评选“优秀共产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学院党委从拟表彰对象中研究提出拟向学校推荐名单。

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

1.优秀共产党员,主要是在我校工作学习满一年以上的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重点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党员倾斜,包括教职医务员工党员、学生党员和离退休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是全校各级党组织书记和从事党务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

3.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是全校各级党组织中的先进集体。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之间不交叉推荐。2022年来获得校级及以上两优一先表彰的党员和党组织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山东大学优秀教师(“四有”好老师)

山东大学优秀教师(四有好老师)面向专任教师,积极践行教育家精神,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陶冶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涵养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秉持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勤修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树立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做到:

1.坚定思想铸魂、立德树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2.躬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辛勤耕耘,甘于奉献,具有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从教风范、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在师生中威信高、口碑好、作风实,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以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

3.坚持言行雅正、率先垂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高尚师德师风;秉承教育强国、教育为民的责任担当,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注重因材施教、教学相长,把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身教言传相结合,教书育人同频共振,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

4.教研成果丰硕、成效显著。提升专业素养,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深入推进科学研究,主动对接国家社会需求,在教学、科学及技术推广等方面成果显著,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山东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条件参照山东大学优秀教师(四有好老师),面向来校工作满5年的青年专任教师,其中,男43岁以下,女45岁以下。

(二)山东大学先进教育工作者

1.政治过硬,品行优秀。严守政治纪律、工作规范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积极奉献,勇于担当。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注重协同,作风优良,管理服务高效,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3.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坚持终身学习,勇于改革创新,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学校建设、改革、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4.重点考虑一线党政管理、学生管理、支撑服务等岗位工作人员。

(三)山东大学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落实学校事业发展战略,有力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和事业前进。

2.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公信力强、战斗力强,以身作则、廉洁奉公,群众基础好,团结带领全体师生员工真抓实干、砥砺奋进;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成果丰硕,进步显著。

3.制度体系系统完善,管理机制健全高效,日常管理科学规范,工作氛围和谐融洽,精神风貌积极向上,师生员工团结进取,奋发有为。

4.积极回应国家和社会需求,勇担强校兴国使命;围绕学校发展战略,勇于改革探索创新,有突出的工作特色和亮点,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以上评选中,本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15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1.存在与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行的;2.受到诫勉、处分且在影响期内或处分期间的;3.集体受到问责的;4.发生安全、教学事故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5.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6.在管理服务工作中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确实工作中存在作风问题的;7.存在其他不适合参评的情形。

(四)优秀共产党员

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无私奉献,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专业技术岗位党员应当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科研创新的表率;管理服务岗位党员应当是勤奋工作、服务基层、服务师生的表率;医护岗位党员应当是医德高尚、医技高超、服务社会的表率;学生党员应当是勤奋学习、志存高远、全面成才的表率;离退休党员应当是发挥余热、退而不休、老有所为的表率。

(五)优秀党务工作者

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党组织建设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建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的方法途径,创造性开展工作,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在党组织书记岗位工作或从事党务工作满3年以上(截至 2024630日)。

(六)先进基层党组织

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紧紧围绕学校及本单位中心工作,凝聚带领党员和师生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3务。组织建设完善,组织生活和学习制度健全,党内活动经常化,重视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所属党员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心群众的思想和生活状况,能够很好地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党组织一般应成立3年以上(截至2024630日),推荐的党支部2023年星级评定一般应为五星级。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各教工党支部在全院教工及集体范围内推荐优秀教师10名(其中,本支部不超过3)、优秀青年教师10名(其中,本支部不超过3)、先进教育工作者3名(其中,本支部不超过1名);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0名(其中,教工党员8名、学生党员2名;教工党支部推荐本支部不超过3名,学生党支部推荐本支部不超过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其中,本支部不超过1名)。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党支部、各系、机关各中心(部门)自行向学院党委提出申报。

(二)学院党委提出拟表彰推荐名单

学院党委在各党支部推荐、各集体申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议,确定2024年度管理学院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集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名单。

学院党委从拟表彰对象中研究提出拟向学校推荐名单:优秀教师2名、优秀青年教师1名、先进教育工作者2名、先进集体1个、优秀共产党员2个、优秀党务工作者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

(三)学院党委对拟表彰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和报送

学院党委对拟表彰和拟推荐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院表彰对象,做出表彰决定。学院党委将推荐名单报送至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教工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严掌握推荐评选。该项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强,党员群众关注度高、影响大。要将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党员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单位创优争先的重要内容,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真正将受到广泛赞誉、工作作风优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党员和教师和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行政管理服务人员推荐上来。

(二)各教工党支部于5月31日-6月5日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建议召开各支部大会进行充分讨论和酝酿,按计划名额填写附件,于6月5日下午17:00前将推推荐表报送学院党委邮箱glxydw@sdu.edu.cn。

联系人:徐  王自然



中共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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