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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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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9浏览次数:作者:

毕业生党支部

为做好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根据学校党委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请各位毕业生党员务必提前、主动咨询入职单位/学校“即将转入的党组织准确名称”等相关信息,在进行下面步骤前首先准确填写共享文档。需转移组织关系的情况请填写sheet1:《转接信息采集表》,需保留组织关系的情况请填写shee2:《保留党员组织关系申请表》。

一、组织关系转接类别及方法

1.山东省内转接

指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山东省内区、县、街道、社区,山东省属高校、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等院校。

毕业生党员所在党支部管理员根据共享文档信息灯塔”平台中发起转出,类型点选“省内”,转出原因为“入学或毕业”,介绍信选择90天,省内无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待学院和对方单位各级党组织审核通过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

2.转出至省外

指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山东省外的各单位

毕业生党员所在党支部管理员根据共享文档信息灯塔”平台中发起转出,类型点选“省外”,转出原因为“入学或毕业”,介绍信选择90天。因各地市转接要求不同,请毕业生党员主动与转入单位确认是否需要开具纸质版介绍信:①若无需纸质版介绍信,系统内审核步骤结束则完成转接。②若需纸质版介绍信,由学院后期统一出具反馈

3.本校继续升学及转博

本院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党员填写共享文档sheet1表格,学院党组织统一安排组织关系转接无需自行转接。

注:凡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的党员,自行持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并在报到后15天内,将接收单位党组织填写盖章后的介绍信回执(第三联),以拍照或扫描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glxydw@sdu.edu.cn,文件命名“党支部+姓名+介绍信”。

二、保留组织关系

1.出国出境学习

出国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组织关系随同个人档案转移到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党组织,或者保留在学校。如需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在共享文档中填写sheet2,并插入手写签名。党员回国后,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转出组织关系。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须随同档案转移到人才服务机构避免造成人事档案与党员档案分离的情况。极个别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在共享文档中填写sheet2,经学院党委研究后决定是否可以保留。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的,学院将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并要求其按时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三、工作安排

1.集中采集组织关系转接信息(6月15日前)

各毕业生党支部于6月15日前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汇总工作,填写共享文档。请各支部书记查看是否有人员漏填的情况,核对信息填写格式,并审核转接类型、转接方式、接收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名称和具体去向等信息对于已确定工作单位但目前无法确定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的毕业生党员(如公务员暂未分配具体单位的),待信息确定后,及时登记共享文档内容再发起转接。

2.集中发起组织关系转出操作(第一批次:6月3-6月25日,后期批次根据登记情况可随时发起)

各党支部根据信息登记情况,可随时于“灯塔”系统发起转接,学院党组织于6月15日后集中审核并开始审批转出。介绍信中党费应交到2025年6月份,有效期为90天。确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的毕业党员应在6月25日前完成转出。

四、工作要求

1.要认识到组织关系转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如转接失败或超时,及时联系确认情况,并重新发起组织关系转出,确保每一名毕业生党员应转尽转、顺利转接。

2.毕业生党员要充分认识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重要性。毕业生党员由于工作调动、学习等原因离开原单位时,均应该按照党员管理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31-88366616/88365059


中共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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