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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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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2023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0浏览次数:作者:

各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表率作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102 周年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下简称“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之际,按照学校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山大党字〔2023〕24 号)的要求学院党委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做好表彰对象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和数量

(一)评选对象

1、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主要是在全院工作学习满一年以上的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重点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党员倾斜,包括教职员工党员、学生党员和离退休党员。

2、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是学院党委、党支部书记和从事党务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

3、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是学院师生党支部中的先进集体。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之间不交叉推荐。2021年以来获得校级及以上“两优一先”表彰的党员和党组织,一般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数量

基于学校要求及我院实际,2023年学院党委拟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9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

二、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应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模范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有突出表现。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无私奉献,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专业技术岗位党员应当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科研创新的表率;管理服务岗位党员应当是勤奋工作、服务基层、服务师生的表率;学生党员应当是勤奋学习、志存高远、全面成才的表率;离退休党员应当是发挥余热、退而不休、老有所为的表率。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党组织建设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建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的方法途径,创造性开展工作,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在党组织书记岗位工作或从事党务工作满3年以上(截至2023年6月30日)。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紧紧围绕学校及本单位中心工作,凝聚带领党员和师生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组织建设完善,组织生活和学习制度健全,党内活动经常化,重视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所属党员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心群众的思想和生活状况,能够很好地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党组织一般应成立3年以上(截至2023年6月30日),推荐的党支部2022年星级评定一般应为五星级。

、工作程序

学院党委将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师生党员和基层党组织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评选程序如下

(一)党支部推荐。各师生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传达有关通知要求和工作方案,说明“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背景、目的和重要意义,并按照党员推荐、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方式,推荐上报1名优秀共产党员(本支部正式党员),党支部可申报优秀基层党组织,党支部书记可申报优秀党务工作者。各支部于6月6日前向学院党委提交建议表彰对象及推荐材料。

(二)考察和审核。学院党委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听取党员干部和普通师生的意见,征求纪检委员意见。经考察合格后,学院党委综合考量,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

(三)学院公示。学院党委6月9日前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匿名反映问题不予采纳。

(四)党委决定。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表彰对象,学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为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同时,研究确定上报学校表彰的人选和基层党组织。

(五)向学校推荐学院党委按要求于6月15日校级表彰对象推荐材料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学院党委将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相关要求开展本次评选工作,努力提升立德树人成效,推动学科建设提档升级,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学院“两优一先”推荐评选工作纳入党员教育工作体系,作为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员教育管理基本制度的具体措施对受表彰的党支部,给予一定的党建经费支持。

(二)全面动员,积极引导。各党支部切实做好动员,组织党员全员参与,广泛征求普通师生员工意见建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过程中注重发掘先进典型,充分利用线上线下传播媒介,宣传学院先进典型和推广先进经验,引导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创先争优,充分发挥榜样示范的激励作用,形成学习典型、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责任,规范要求。评选工作中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凡推荐对象本人和基层党组织相关人员(党委或党支部成员)近 3 年出现违纪违法、意识形态、师德师风、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负面问题,或存在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一律取消拟表彰和推荐资格。

(五)按时规范提交材料。校、院两级党委高度重视本次“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各支部在推荐对象时务必要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认真梳理推荐对象事迹材料,塑造典型形象。党支部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情况报告,包括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审核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2.推荐对象有关审批表;

3.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一般为 1500 字以内),推荐对象有典型事迹宣传片的可同时上报。以上全部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包请于6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glxydw@sdu.edu.cn。

附件: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汇总表



中共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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