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校相关通知和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实际,现将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有积极端正的入党动机和入党意愿,在2020年12月1日前提交入党申请书至党组织。
2、思想政治觉悟高,主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理论知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3、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大学生的要求,掌握了一定的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道德良好,师生评价高,在团支部民主评议得票不低于50%。
4、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学生活动,表现积极踊跃。
5、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一年内未因上课出勤、寝室内务卫生及其他违纪等情况受到通报以上处分。
6、成绩优良,必修、限选课无挂科,或曾有不及格科目但已补考通过,在过去一学期的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70%。
7、已经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者不重复参加评选。
二、推荐程序
1、本科生各年级组长会同各辅导员、研究生各年级辅导员会同本年级党支部书记根据年级内各专业人数比例和党员分布合理确定各班级名额数。
2、本科生各班级推荐工作由辅导员负责、班级团支书具体组织,研究生各班级由辅导员负责、班级党支书具体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束后在班级内公示。
3、各班填写附件1中的表格;表格经所在班级辅导员进行审核后,于3月26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所在专业的党支部书记。
4、各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名单的名额数目和入选者资格进行筛选审核后,3月27日召开支委会在本支部范围内讨论审议,于3月28日(周日)中午12:00前将最终名单电子版发到学院党委邮箱sduglxy@126.com,纸质版留存本支部档案。
三、工作要求
1、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各班级要坚守原则,按照对党组织负责的标准推荐,宁缺毋滥。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一切违反评选流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出现,如有类似情况请及时向辅导员和年级组长反映,对于采用非组织行为或违反程序规定的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监督举报电话:88361799,反映问题邮箱:sduglxy@126.com。
(责任编辑:张新宇)